艺术学院关于学生考研激励的暂行规定(试行)

作者:时间:2021-03-24点击数:

根据学校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我院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质量办学水平,经我院在教职工中广泛征求意见,于2021315日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艺术学院考研工作小组

组长:罗文帝

副组长:谢朝玺  何谦

成员:龙义敏、龙鹰、张琪、付善莉、周泽、李艺、蔡跃、全坤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务科

办公室主任付善莉、副主任蔡跃

二、成立美术学与设计学、音乐学考研辅导小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组长,由班主任和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成员。

三、为考研学生提供固定场所进行交流、自习,营造考研的良好环境。

四、根据学生报考类别,由考研辅导小组分别进行辅导,并协助学生联系院校、专业、导师等,、做好学生考研的各个环节辅导和服务工作。

五、建立考研QQ群,定期为考研同学发布考研信息,资料,组织考研交流会,工作小组定期检查指导督导考研辅导情况。

六、对成功考取1个研究生的,给予辅导小组8000元的奖励性绩效(在学校核定的63%中列支),由组长按照工作量进行分配,并对参与的老师核定一定的工作量;未成功考取的,根据辅导情况给予辅导小组成员核定一定的工作量;考研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工作检查安排情况核定一定工作量。

七、为考研复试和面试学生按照高铁二等座的标准报销差旅费,对成功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学院奖励1000元(在学校核定的37%中列支)。

八、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学院将推荐为优秀毕业生上报学校,在院内设立考研光荣榜,建立研究生校友信息库。

九、本规定自20214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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