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时间:2013-11-11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安学院教发〔2013〕91号)文件要求,为给学校教学质量报告提供有关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内容的基础数据和支撑资料,并为明年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做好相关数据采集的准备,现就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踪调查的对象及指标要求

(一)调查的对象:主要为我校2010届、2011届、2012届、2013届毕业生、部分用人单位。调查的毕业生应层次多样,且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工作单位有突出表现的优秀毕业生、家庭困难学生、一般学生、学生干部等都要有所体现),应充分考虑地域分布、用人单位类型、岗位类型等差异,使调查更具有说服力。

(二)指标要求:每届毕业生调查比例不少于毕业生总数的30%;用人单位调查比例占毕业生调查比例的15%。

二、跟踪调查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主要包括毕业生的总体评价(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人际关系融洽度、工作中的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工作岗位的胜任情况、职业道德品质评价、职业能力评价以及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及建议等。

(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主要包括毕业生的就业基本情况和就业满意度(包括专业对口情况、工作地域、工作环境、薪金待遇、发展前景等)及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教学管理等客观评价。

(三)优秀毕业生调查。主要调查优秀毕业生事迹和自主创业学生事迹。

三、跟踪调查的方式

(一)问卷调查:使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种调查问卷,通过信函、网络、传真、电话等途径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调查。

(二)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通过实地调研到用人单位组织座谈,详细了解该单位毕业生情况;选择部分毕业生同学交谈,了解其在用人单位表现情况,以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电话访谈调查:不便于通过走访方式开展调查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可采用电话访谈的方式进行。

(四)网络调查:通过Email、毕业生QQ群等方式进行网上调查。

四、跟踪调查的时间及要求

(一)各学院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问卷调查表(见附件)收回并分专业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将调查表连同分析报告汇总至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调查问卷的设计及总体调查结果分析及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各学院负责具体开展本学院的调查工作(包括本学院调查问卷的派发、回收、统计及结果分析),要重点加强对优秀毕业生事迹和自主创业学生事迹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图片等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三)由于此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从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落实有力,确保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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