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廉政建设制度

作者:时间:2015-03-24点击数:

为了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意识,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辨别是非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创造一流的成绩。

二、党员干部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已奉公,以校为家,多做贡献。

三、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做廉洁奉公的表率,要敢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以身作则。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六、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系有关会议和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标准。

七、严格控制以各种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学习采风等为名游山玩水。

八、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九、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以“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职责,切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十、党总支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执行学院党委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十一、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十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艺术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全院中心工作;2、思想政治建设;3、组织建设;4、作风建设;5、制度建设;6、学生工作;7、教学与科研;8、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等形式。

四、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先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确定公开形式,党务的由总支书记签字后公示,政务的由系主任签字后公示。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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