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6月2日(周日)下午14:00—16:00,安顺学院第31期党校学习在艺术学院二楼会议室开展学习小组讨论,由张国滔同学组织学习讨论,艺术学院共47名学员参加学习。本次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