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时间:2014-12-17点击数:

艺术学院教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师德修养规范:

(一)教师具有良好的四项品德修养,坚定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有强烈的爱国心、民族自尊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以培养合格人才、繁荣学术文化、服务社会发展以为己任,尽职尽责、聚精会神、一心一意地搞好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四项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敬业爱岗,廉洁从教,不以任何接口谋取个人利益。博学、勤勉,塑造良好教师形象。

(四)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通过良好的师德示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促进良好学风,建设优良校风。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五)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公正对待每位学生,热情帮助学生成长,不偏袒学生的错误,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六)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艺术系、关心艺术系的建设发展,从何自我做起,为艺术系的发展贡献力量;尊重同事,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二、教学修养规范:

(一)掌握教育理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管是在理论教学或是实践教学中,都能注重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寓教于乐,教书育人。

(二)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改进教学方法。尽量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力争所任课程的学生成绩优良率逐步提高。

(三)认真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培养方案,注重产学研互动。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掌握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力争为学生的“多证制”建设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四)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区别个性,因材施教。侧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实践技能和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团结合作精神。

(五)培养学生独到见解。鼓励、支持学生提出教学和科研中的不同见解,尊重学生意见,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六)教育学生遵章守纪。教师有责任在教堂内外,系内外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主动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对学生的 政治思想、道德风貌、纪律情况、安全卫生负有教育管理责任。

(七)教师严格按系有关教学规章进行教学活动:

1、认真备课。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写教案,制订学期教学计划,按时填写教学进度表,确定成绩考核办法。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根据所教班级学生情况,搞好教学设计,做到有的放矢。

2、认真讲课。按教学进度计划,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好教学管理。每门课程在上课之初都要把教学内容、安排和考核办法交待给学生。上课时要制止学生违纪现象,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讲授应概念明确,条例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语言要准确简练,板书要工整有序,积极有效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严禁任意删减、变换教学内容。未经批准,不准调课。

3、认真辅导、答疑和质疑。每门课都应留有适量的课外作业,并认真批改。通过课堂提问、讨论、答疑、质疑、作业、报告、测验和考试等有效方法,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并收集反馈信息,以便有效调控教学过程。

4、认真搞好实践环节教学。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要按教学基本要求和大纲,编写任务书和(或)指导书。指导应及时,管理须到位,考核要严格,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认真命题,严格考试管理。课程考试要按统一要求出题组卷,同时提交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经批准后才能印制。试卷要妥善保管,严禁泄露。阅卷结束后要写出书面试卷分析。严格考试纪律,主监考教师要尽职尽责,管理好考场。评卷要公平公正,不提分,不给人情分,不准诱贿或接受学生礼物。

6、按时递交教学进度表、教师记分册、试卷、考试质量分析表、学习成绩表、实验教学记录、学生实践报告等相关教学资料。

7、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提前进入教室,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压堂,不提前下课,不擅自增加或减少学时,不打手机,不抽烟。

三、学术修养规范:

(一)勤于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基础扎实,而且在专业知识共和专业技能的深度、广度方面不断发展。

(二)以学术大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做到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形成勇于实践、善于实践的工作作风。力争做到每年都发表一定量的学术论文或著作。

(三)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研究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新知识。不选浓化学术研究氛围,探讨研究规律,力争做到取得一些科研成果。

(四)重视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投身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

四、教风建设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系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系领导任组长的教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教风建设工作的指导、部署和考核。

(二)坚持常抓不懈。教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年级、各班要定期组织学习和研讨,每学期各班至少安排两次以教风建设为内容的教研活动,召开一次教风分析会,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三)严格考核制度。教风考核要纳入年终考核范围,教风考核为不合格者,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教风考核为不合格的,提请学院解聘教师职务。被评为教风优秀的教师,在评职评优时优先考虑。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风”评价为不合格:

1、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3、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无故旷教或拒绝接接受分配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5、违反职业道德或违法而受到审查处理者;

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教育教学常规是教师必须遵守、执行的日常教学规范。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每一位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核、教学研究等,使我院教师教学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备课:

认真备课是进行教学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不断改革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钻研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明确学科性质、特点、调查了解学生的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加快或放慢教学进度,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

2、备课应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以学生为主体确立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及学生认知规律处理教材;根据教学规律及学生掌握知识、形成技能、发展能力的实际需要,使用现代的教学手段。

3、教师应将备课结果编写于教案之中。教案必须按课时认真编写,教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

4、教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内容应有:重点和难点、教具、学具和仪器安排、教学步骤、程序、方法和手段、板书设计、教师主导活动和学生自主探究活动设计、练习设计等。教案应当便于操作,吸收国内外教科研的先进成果,符合本班实际和具备个人教学风格的个性教案。积极使用多媒体制作课件。教师还应该写教后感或课后反思。

5、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内容填写教学进度表一式三份,-

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留院存档、一份自留。

二、上课:

1、教师要为人师表、仪态端正、精神饱满,按时上课下课,中途不离课堂,用普通话上课,语言要准确、精炼、规范、生动、板书设计合理、正确、清楚,对学生态度和蔼,不讽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课上不使用通讯工具,不随意缺课和私自调课。

2、要建立民主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教学氛围,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关注学生的深层问题,通过与学生的平等对话、多边互动的方法来增强教学效果,务求开放和充满活力的课型,教学过程要科学严谨、重点突出,体现一定的学科综合性,真正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积极倡导教师引导下的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课堂上有让学生充分的思考和活动的时间,使学生在体验、探究中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和能力,而且能陶冶情操,展示个性。教学要讲究艺术性,随时关注学生信息的反馈,及时调整教学目标和教学策略,教学要努力贴近社会,联系生活,展现学生的学习过程,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素养。

4、能熟练地综合运用各种课程资源,熟练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通过学科与各门课程资源的整合、学科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来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益。

三、辅导: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辅助形式和必要补充,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重要措施,是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培养特长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1、学生在课内活动、讨论、作业时,教师要在学生中巡回,了解学生学习中的疑点,并给予及时点拨。课后可针对学生实际,采用集体、个别形式辅导或组织学生互帮互学。

2、辅导要面向全体,注意耐心做好“培优”、“扶困”工作;对优生加强培养,发展兴趣特长,对中等生、后进生重点辅导;辅导要突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让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辅导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3、认真组织好学生的课外活动,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对学生的选题、实施方案进行指导,对学生的研究过程进行检查,为学生交流、展示研究成果搭建舞台。

四、学生作业布置:

1、教师布置作业,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及课程的特点做到目的明确、难度适当,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并及时批阅,返还学生。对于作业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教师要及时讲评。

2、要求所有课程作业的布置量(即学生完成作业所需时间)与计划教学时数之比为1:3。

3、教师要对作业用纸、完成时间、解题规范提出统一的要求。

4、教师批阅作业必须认真仔细,对于错误的答题要指出具体错

误所在,不能只划正误号;批阅过的作业要有批改时间记录。

5、对抄袭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备查。

6、习题课的设置要依据授课进度和学生接受的具体情况经教研

室讨论后确定。

7、学生考查、考试作业评定分数后交教研室保存。

艺术学院听课制度

为了准确地考核与评定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促进院领导深入课堂,掌握教学情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领导听课:

1、院领导每两月必须听一至二次课,听课对象一般选择为本院授课的所有教师并注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听课前一般不通知被听课教师本人。同时听课人事先要了解课程大纲要求、授课计划进度等基本情况。

3、听课检查内容主要为: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情况;进度符合授课计划情况;教学方法是否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概念;对学生是否严格要求与管理;教学文件资料是否齐备等。听课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

4、听课后要及时总结听课情况,提出推广、整改意见,在全院教师业务学习会上通报,并根据需要,个别特殊情况可以分别反馈给被听课教师本人。

5、对每次听课,均写考核评价表,交院教学秘书处,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教研室主任听课:

1、教研室主任每两周必须听一次课,听课对象一般选择本教研室的教师及为本教研室专业授课的内、外聘教师。

2、听课前可以与被听课教师预约、也可以不通知被听课教师。

3、听课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情况;知识更新情况;讲述准确情况以及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文件等。听课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

4、听课后要及时总结听课情况,提出推广、整改意见,在院教学会上汇报,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本人。

5、对每次听课,均写考核评价表,交院教学秘书处,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教师听课:

1、教师每月至少要听一次课,听课对象一般为本专业教师。

2、教师间听课主要为互相交流、学习。听课中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3、学期中,将教师听课情况的检查作为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学期末,教师要上交听课记录本。

四、新教师听课:

1、新引进的教师,接授教学任务的第一年必须保证每两周听一次课,听课的对象主要为本专业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

2、听课的重点为教学方法、专业课讲授经验、专业内容等。听课中要认真记录。

3、学期中,将听课情况作为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学期末,教师要上交听课记录本,由系领导检查评价,并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艺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一、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我院每学期所有任课的专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包括“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及返聘教师)。

二、评价方式:主要包括学生评价、教研室评价、院领导评价、常规教学考核评价等四个方面,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使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尽可能全面、公正、合理。

三、评价的组织实施及内容:

(1)学生评价。院组织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综合评价。每班抽2/3的学生参评,负责给该班任课的所有教师(含外系任课教师、兼职教师,班主任不参加本班评价)进行教学质量评价。院根据要求,详细填写《学生评价成绩反馈表》,并按时反馈到本院教师和相关系。各班对每一位教师的测值进行平均,然后求出该班平均值,最后把平均值调整为90分。然后按系数0.3计入考核成绩。

(2)教研室评价。各教研室负责对本教研室的全体任课教师以及讲授本教研室课程的兼职教师按《评价标准》要求进行教学评价。其值调整为平均90分,若该老师有学院教学督导成绩,则按0.15系数计入考核成绩,若该老师没有教学督导成绩则按0.2系数计入教师考核成绩。

(3)院评价。由院领导组织院教学质量评价小组实施。负责对本院的所有教师以及讲授本院课程的兼职教师按《评价标准》要求进行教学评价。其值考评值调为平均90分,若该老师有学院教学督导成绩则按0.15系数计入考核成绩。若该老师无学院骄傲学督导成绩则按0.2系数计入考核成绩。

(4)教学督导评价。

(5)教师常规教学考核评价。由院领导组织实施。院进行的期末教学检查,根据期末教学检查以及日常教学工作记录情况和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参照《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中的《教师常规教学考核评价附表》的要求,搞好教师常规教学考核评价工作。

四、评价成绩的统计常规教学考核成绩占30%,学生评价成绩占30%,教研室评价成绩占20%,院评价成绩占20%。

艺术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历年任课工作量、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学术研究成果等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档案之一。

一、建立业务档案,教师应积极配合,及时真实地填写有关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以保证教师业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二份,由教师自己在每学期结束时填写,一份自己留存,一份由教务处保存,两份内容必须一致。

三、每学期结束后,教师的一式两份业务档案,应由教研室主任,院长填写评语,填写时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教师业务档案,由教研室建档,归院档案室统一管理,同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六、教师填报发表的论著、论文、科研成果等,必须写明书名、书号、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编写的部分内容和相应的复印件。

七、教师业务档案为永久性档案,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教师调离学院时,允许抄录、复印。

艺术学院教师考核量化细则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风、教风建设,使我系常规

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职业教育法》、

《教师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依据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及教师工

作性质和特点,力求科学、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工作业绩。

3教师实绩量化考核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定期考核和平时检查相结合,个人总结,教研室评议,学生评教和院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4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的评价标准;作为教师岗位课时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作为教师年终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由院办公室归档保存。

二、考核条件和范围

1、参加考核的教师应是努力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承担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并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凡我院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均应按本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办法

教师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由四大部分构成,第一部

为自评得分,占总分的10%;第二部分为教研室评分,占总分30%; 第三部分为学生评分,占总分20%;第四部分为院综合评分占40%,由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平时的工作表现评出;最后得分=自评分×10%+教研室评分×30%学生评分×20%+院评分×40%。

四、考核组织及考核工作程序:

1为了做好每位教师的考核工作,院成立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成员包括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考核小组。其中组长由院主任兼任。院考核小组应将每位教师业务实绩考核结果必经认真审查组长并签署意见后,由院办公室归档保存。

2教师综合量化考核工作必须按标准进行,申报人必须如实提供材料,院考核小组严格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扣除相应得分的50%,若为晋职考核,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3考核总分排在本专业前15%,学期末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年终量化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期的考核不能评为优等:

1、全学期事假累计超过一周或病假超过半个月者;

2、不服从分配;

3、行为不文明,无理取闹、影响团结者;

4、出现教学责任事故和工作责任事故者;

5、全年中无论文发表或无作品(表演)参加市级以上展览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期的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及格等:

1、一学期累计无故上课迟到4次者;

2、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2节;

3、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给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

4、工作极不负责任、量化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

七、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

艺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示范和传帮带头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旨在通过对青年教师实施“一对一”的导师指导制度,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本职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三、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青年教师总量、学科建设需要和青年教师的学科知识结构制订指导培养计划,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落实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指导教师遴选及职责

四、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指导能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2、由本专业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担任,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五、指导教师的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为人民教育事业献身的理想,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2、本着“教书育人”的原则,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指导,协助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养措施和预期目标,在指导期内使青年教师达到较好的教学水平。

3、通过课堂教学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标准。

4、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以及承担的教学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每学年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听课不少于10学时;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指导学时毕业论文(设计)。

5、在听课、试讲的基础上,负责向院领导提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是否具有开课能力,对转正、定职、考核等提出意见,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青年教师提出调整意见。

6、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通过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开展有关科研工作(参编教材、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使青年教师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第三章导师制培养对象及青年教师职责

六、导师制培养对象:

1、进校工作或从事教学工作不满3年的专任青年教师。

2、其他经教务处、学院共同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

七、青年教师的职责:

1、积极主动地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

2、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旁听指导教师教学,并做好听课小结;协助指导教师答疑、辅导学生作业等。

3、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

4、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等。

5、结合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培训进修,努力提高学位层次(青年教师外出进修期间,仍应在每学期末向指导教师书面汇报进修情况)。

6、青年教师在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院领导汇报,同时提供指导期间的有关资料。

八、指导期一般为2年。指导期满后,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应达到良好水平,同时以院为第一签署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第四章

九、指导教师的考核:

1、由院组织相关人员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

2、经考核合格者,导师每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每年给30学时的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工作量。

十、青年教师的考核:

1、青年教师的考核采取日常考察与期满考核并重的方式,具体考核工作由院全面负责,指导教师协助做好考核工作;如考核不合格,学院将协同指导教师分析原因,做出延长指导期限或调整岗位等的处理。

2、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考核不合格或者未接受导师指导的青年教师,不能担任课程主讲工作,见习期教师延缓转正顶级。

第五章

十一、指导教师针对青年教师实际情况填写《艺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学院将据此确认指导教师人选,同时对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记载。

十二、被指导青年教师每年应填写《艺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交学院备案。

十三、学院每学年末召开一次指导工作汇报专题会,对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核发指导的课时津贴。

艺术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规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同时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我学院将有计划、有重点、循序渐进地开展精品课程研究和建设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设规划:

(一) 指导思想:

1、精品课程建设要充分体现艺术教育的特点, 要符合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特色鲜明,教学效果显著。

2、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培养目标、教育理念、教师队伍、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提高。

3、精品课程要充分体现精而实用,要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4、精品课建设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成熟一科建设一科,确保精品课建设质量。

(二) 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在5年内完成4-5门专业主干课程的院级精品课建设,并评选上报学校1-3门专业主干课程的精品课。

(三) 建设内容:

在建设精品课程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涵建设:

1、教师队伍方面:逐步建设一支主讲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

2、教学内容方面: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突出艺术专业应用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体现艺术教育特点,强化实践操作技能培养;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将人文素质的培养融入到课程中,注重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要随时将本学科的最新进展补充到教学中,以开阔学生的视野;还要结合学生实习就业具体区域的具体要求,增补内容。

3、教学方法方面:要根据课程特点和实际需要,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教学方法,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4、教材建设方面:选用国家级艺术优秀教材。课程负责人可根据需要组织编制合适的补充教材和实验实训指导性教材。

5、教学设施方面: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配套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重视实践性教学大纲的制定,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体现专业特色和水平。

二、实施方案:

(一)申报与立项:

1、申报立项的范围

申报建设的精品课程含我院各个专业必修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显著,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参加过市级以上教学大赛并获得过一、二等奖的中、青年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建设的学科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

(3)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课程优先考虑。

3、申报立项的程序

课程负责人填写《安顺学院艺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报我院研究室,学院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课程进行审定。

(二)管理方式:

1、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质量全面负责,同时要把握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和进度,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课程建设小组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组织小组成员有效地开展工作。

2、 精品课程验收合格后,课程负责人要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情况、教学大纲、教材(统编教材、自编教材、实验实训教材)、教案、习题库、典型案例、教学录像、教学参考书、实践性技能考核标准等课程资源教师业务学习进行交流。

3、课程负责人要做好通过验收后的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4、在学院精品课程的基础上,力争5年内建设1-3门院级精品课程。

艺术学院琴房管理规定

一、学生练琴或教师授课凭钥匙进入指定琴房练琴或授课,不练琴者不得进入琴房;

二、进入琴房练琴的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小时,不得将与练琴和授课无关的物品带入琴房(如:生活用品、饭盒、其他食物等);

三、学生进入琴房首先要检查琴房内设备(钢琴、桌子、琴凳、折叠椅、镜子、乐谱架等)是否齐全,设备、设施(门、窗、墙等)是否完好,如发现丢失或损坏。马上向琴房管理人员报告,否则将由琴房管理人员检查发现时的使用者赔偿损失,同时追究上一时间使用者的责任赔偿;

四、学生练琴和教师授课期间要保持琴房卫生清洁,不准在室内乱贴、乱画、乱挂、乱扔东西,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不准遮挡门上的玻璃窗,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五、爱护琴房内的设施,电器插座等设施不得私接滥用,不得在琴房内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琴房内的一切设施及设备不准随意搬动,禁止在钢琴上摆放物品,以免对钢琴造成损伤;

六、学生在琴房内不准做与学习、练琴无关的活动。琴房内除上课的教师和练琴的学生外,不准带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琴房,不准相互串琴房,不准在琴房内聊天,不准在琴房内及走廊里嬉戏、打闹;

七、练琴期间:器乐学生为每月120小时,声乐学生为每月90小时。每学期练琴时间达不到50%者,将取消专业考试资格,练琴时数与专业课的平时成绩挂钩。琴房开放时间:早6:00—晚21:30;。

八、教师和学生离开琴房时必须盖好琴盖,关好门、窗,关闭屋灯,锁好门,遵守琴房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凡不遵守琴房各项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将进行处罚。

艺术学院画室管理规定

一、上课期间保持画室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不影响他人作画;

二、保持画室内清洁,注意公共卫生,值日生应及时打扫画室、走廊卫生。擦门、擦窗、清理垃圾、不乱倒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

三、严禁损坏,涂画静物、石膏、画架等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四、禁止在画室、走廊、楼道吸烟,上课期间严禁酗酒、起哄、打架、斗殴等扰乱画室正常的学习秩序;

五、除本人自配的画具外,严禁携带画架等公共财物离开画室;

六、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严禁在画室私接电源,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夏天禁止穿拖鞋及不得体服装进入画室上课;

八、每天课程结束后,科任教师应督促值日生进行画室的清扫,并关好门、窗、灯。

艺术学院美术专业采风的相关规定

一、采风课程的开设时间一般定于专科二年级和本科二年级、三年级下学期的13—14周。

二、采风课程的教学目的为学生收集创作素材、开阔视野、锻炼室外绘画专业技能。具体方式有写生、观摩、摄影等。

三、采风分省内、省外两条路线。省内为黔东南、遵义等专州,省外为云南丽江或湖南湘西或广西漓江。二年级一般安排省内,三年级安排省外。

四、每15名学生安排1名带队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学习、观摩及学生管理,系上明确一名教师为总带队。参加采风学生必须写出安全保证,并经家长同意,带队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采风师生安全。

五、学生的一切采风费用由学生自理。带队教师的食、宿费用报请学院领导由学院统一安排。

六、采风课程的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1、每天记7课时,从出发开始计算,直至返校。

2、课时津贴标准比照专业技能课执行。

七、采风结束返校后,给一周的采风整理、总结交流时间,一周后,由采风带队指导教师组织学生举办小型采风汇报展,并将师生采风总结交系办存档。

艺术学院美术专业毕业创作相关规定

一、毕业创作时间一般为八周。

二、毕业创作的选定方向为国画、油画、版画、设计、书法、民间工艺美术。每位学生需创作一件以上作品。

三、毕业创作的指导教师由学生自由选定。若一位教师的选报学生不足3名,则不开设该方向的毕业创作,选报学生另行选择其他方向的指导教师。

四、毕业班在创作课程结束后需举办毕业创作回报展。汇报展作为学生一项实践活动,由系提统,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自行布展,收展。

学生毕业创作的成绩由院美术教师集体评定。

五、每周8课时,具体时间安排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商定后报系批准,学院上报教务处备案。

六、毕业创作课时津贴计算按专业技能课标准执行,3各学生为1,每增加两个学生系数增加0.2,最高系数不超过1.8。

七、学生毕业创作优秀作品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由艺术学院收藏,并发给学生一定创作补助费,条件成熟时,将优秀作品汇集出版。

艺术学院美术专业艺用模特聘用相关规定

一、美术专业的艺用模特聘用按所任课程的教学需求聘用。原则上按每50人的教学班级可聘用两个模特,50人以上可聘用三个。

二、模特聘用后,该任课教师有对模特的管理和教育学生尊重模特的责任,同时安排好人体模特取暖。

三、模特的工资结算由任课教师负责,并经模特本人及任课教师的签名方可上报开支。

四、原则上美术专科班安排着衣模特,美术本科班安排着衣和人体模特。

五、模特的工资的标准为:

1、着衣模特每课时10元。

2、人体模特每课时25元。

艺术学院音乐、美术专业技能课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参考我省同类院校艺术技能课课时津贴计算办法,特制定艺术学院技能课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一、音乐、美术专业技能课,以15名学生为基数,不足15名,仍按15名计算,计一课时。在15名学生的基础上,每增加5名学生系数增加0.2,最高系数不超过1.8。

二、主修声乐、钢琴、器乐以1对1的形式进行授课,主修学生必须经教研室统一严格考核报系上批准核定。主修生原则上不超过本班学生的五分之一。主修老师资格原则上职称必须达到讲师及同等职称以上。

三、本规定至公布之日起实行。

艺术学院音乐、美术楼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使艺术学院的卫生环境有一个新的改观,本学院成立以团委书记为组长,院办、党办、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参加的卫生检查管理小组,实行全面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规定如下:

一、各教室由当天当次所上课的班级管理,任课教师负监督责任。若检查不合格,给予班级一定的扣分。

二、各琴房由本琴房的所有人员共同管理,卫生时段由学生自己安排,若检查不合格,给予琴房所有人员分别扣分。

三、共同区域的卫生由每个班负责一个星期,交接班时间为星期一上午八时至下星期一上午八时。

四、评分以80分为合格分,80分以上给予一定的加分,80分以下给予一定的批评。

五、各班级、各学生每学期的卫生分数与评优评先,贫困生补助等挂钩。卫生对好的班级给予评优、评先和优秀贫困生补助指标倾斜。

六、加分、扣分细则以及班级负责公共卫生的具体时间段,由检查组拟定下发。每年汇总检查情况,对前三名的班级给予4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

七、 本规定从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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