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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党总支概况

艺术学院党总支现有党总支成员7人,下设2个基层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现有教工党员26人,学生党员31人。

党总支成员:

书记

支委委员

支委委员

组织委员

纪检委员

宣传委员

统战委员

蒋晓昀

罗文帝

谢朝玺

李 艺

付善莉

梁勇

蔡跃

支部委员会成员:

支部名称

书 记

副书记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

统战委员

教工党支部

谢朝玺

李艺

王 钧

李立洪

梁 勇

胡明星

学生党支部

蔡 跃

吴曼钰玲

全 坤

黄萍(学生)

苏永巧(学生)


 


艺术学院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主要是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通过上网、上墙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作出公开承诺,遵照承诺对各项工作进行落实,并接受公开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2.各科室推行服务承诺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师生满意度为基本目标。

3.各科室要紧密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公示具体工作职责、程序、标准等内容,把工作责任和服务内容置于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中,促进服务承诺制工作的顺利推行。

4.各科室要大力推行以师生为本的科学管理模式,把提高服务效率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增强计划性和前瞻性;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处于高效运转状态。

5.各科室要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办公形象。要通过校园网或工作栏公开岗位职责、办事项目、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等内容;向服务对象明示办文、办事所需资料,明确办结时限。

6.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方法思路,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树立良好职业道德,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行服务承诺制打好基础。

7.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切实兑现服务承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要加强对服务承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服务承诺工作久拖未结,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艺术学院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主要是指规范校外来人、来电(函)到学院办理相关事宜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科室的制度。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遵循主动热情、办事文明、服务规范、及时高效、方便负责的原则。

3.首问责任人对来访(电)者咨询、反映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要做好登记,收取的材料要在来访(电)者面前清点清楚,并告知来访(电)者;咨询或要求办理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要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校内其它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引荐到相关科室;若具体经办人不在,要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要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后移交给相关人员办理;不属于职能范围内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艺术学院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在理清职责、明确任务的基础上,对具体工作做出限定时间办结的制度,旨在提高工作效率。

2.限时办结制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办理各项限时办结的工作。

3.对上级机关以文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上报的材料、函件等,承办科室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办结并上报。

4.对经学校(或学院)会议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承办科室要按要求时限及时办结。

5.工作中,能及时办结的事项,必须及时办结;不能及时办结的事项,必须说明原因;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请求事项,必须予以说明,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明确答复。

艺术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二、全面负责院党建与学生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院党总支工作计划;

三、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经费使用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领导和指导党支部、团总支的工作,全面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组织好全院师生的政治学习;

六、做好总支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发展工作;

七、配合学院职能部门做好辅导员的招聘、培训与考核工作,做好院班主任的聘任、聘用和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落实学生的奖、勤、助、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

九、做好院学生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

十、指导院工会、学生会及学生社团正常开展工作;

十一、按照党委安排,牵头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工作;

十二、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的其他工作;

十三、配合做好院的安全稳定及其他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教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决定,

二、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党章规定和《安顺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做好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做好中青年教职工的发展工作;

四、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切实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切实问题,协助院党总支做好群众工作;

五、按规定收缴和管理好党费。

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广大同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根据院党总支和学院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定期分析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制订学年度学生组织发展计划和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三、根据党章规定和《安顺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1、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帮助;

2、坚持定期考察,填写考察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的质量;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好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

2、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激励先进,对后进党员制定出帮助措施;

3、按规定收缴党费;

五、负责对本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经常主动地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院党总支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要及时表扬和宣传先进,树立正气,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教育。

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艺术学院的党建工作,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并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在艺术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制订、实施党建工作计划,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检查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努力抓好党支部建设;

三、抓好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和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

四、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党总支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等有关问题;

五、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做好艺术学院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全面负责艺术学院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建立学习型总支。抓好辅导员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抓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七、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帮助、培养,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指导各党支部开展活动;

八、支持艺术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决定艺术学院的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常与党总支委员、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开展工作;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师生员工生活,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艺术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总支所属的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三、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本总支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整理有关党建资料,及时向党组织提供入党材料、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填写党务工作报表;

四、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的建议和向有关部门提供宣传材料;

五、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登记、统计、收缴党费等工作;

六、完成总支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艺术学院党总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总支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二、及时了解本院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本总支的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

三、指导和帮助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开展宣传工作,协助他们组织本支部的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中央领导讲话,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与学院改革发展关院重大的政策、法规,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

四、根据学校党委和院党总支的决议、决定,围绕每个学期的中心工作,对全院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真实地反映艺术学院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决定的情况,总结、宣传全院师生先进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五、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与院分工会协调搞好本院文化体育活动;

六、完成总支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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